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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Answerer
回答时间:2022/7/12 10:00:00
回答内容:第1页/共7页
向境外单位支付专利使用费是否扣缴附加税费?
问:我公司使用境外单位的专利技术,向境外单位支付专利技术费时,需要按照“销售无形资产”按6%税率代扣代缴境外单位的增值税。自2021年9月1日起,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专利技术费时,是否不需要扣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答复:《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三条规定,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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