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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Answerer
回答时间:2008/12/19 10:00:00
回答内容:第1页/共2页
我公司是一家食用植物油加工销售的民营企业,因公司准备进行生产线扩建,需要对公司一部分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属公司)上的职工住宅楼(住宅楼属职工所有)进行拆迁,并给住户进行一定金额的补偿。这部分补偿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第五十八条(六)的规定,改建的固定资产,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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