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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词条历史版本列表 > “外国投资者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申请税务机关核准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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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投资者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申请税务机关核准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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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1/23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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