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网首页 问答首页 我要提问 问题分类 积分商城 财税百科 RSS 更多
登录 | 注册 使用帮助
智董知道——专业的财税互动问答平台 > 词条历史版本列表 > “外国投资者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申请税务机关核准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打印 “外国投资者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申请税务机关核准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共被编辑 1 次

版本 贡献者 编辑原因
1987/1/23版本  查看 智董网
总网首页 问答首页 我要提问 问题分类 积分商城 财税百科 RSS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