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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词条历史版本列表 > 总局财税协字第012号给上海市税务局的批复中提及“来华担任常驻代表机构的代表有固定工作在我公安机关领取居留证的常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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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财税协字第012号给上海市税务局的批复中提及“来华担任常驻代表机构的代表有固定工作在我公安机关领取居留证的常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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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10/22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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