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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在组建两个税务机构的过程中人员进出和财物原则上予以冻结在组建两个税务机构的过程中人员进出和财物原则上予以冻结,是指现有各级税务机构人员的调进、调出和提拔使用原则上暂停,确需办理的必须经上一级组建筹备组批准;各级税务机关的财产不得擅自转移、调拨和分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建在各地的直属税务机构和地方税务局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3]87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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