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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发卡机构发卡机构,是指经总行批准发行牡丹卡(包括牡丹信用卡、牡丹国际卡、牡丹专用卡、牡丹智能卡、牡丹取款卡等系列产品)并办理牡丹卡业务的机构;本办法所指牡丹卡业务是指牡丹卡的资信审查、会计核算、授权、止付、透支追偿、机密机具管理等业务。(《中国工商银行财会部信用卡部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业务事后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工银会字[1996]41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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