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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每个能开外汇账户或办理外汇收支业务的金融机构都要有在系统中登记一条唯一的信息金融机构自编代码每个能开外汇账户或办理外汇收支业务的金融机构都要有在系统中登记一条唯一的信息金融机构自编代码,是指金融机构在上报的数据接口文件中使用的机构标识码,一般是在其业务系统中使用的机构码,金融机构自编代码要与各级外汇局编制的金融机构代码一一对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汇发[2004]105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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