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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幅度定额税率定额税率的一种。指税法统一规定税额幅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自行规定本地区适用的定额税率。如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为大城市0.5元一10元;中等城市0.4元一8元;小城市0.3元一6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元一4元。各省、市、区具体税额在所列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情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情况,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或税额。幅度定额税率把统一领导和因地制宜结合起来,体现对相同课税对象区别对待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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