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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税与费的关系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依据其社会职能,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规费是指国家机关向有关当事人提供某种特定劳务或服务,按规定收取的一种费用。税收与费用相比,两者在征收依据、强制性、固定性上都有相同之处,而且两者都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方式。不过,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形式,规费则在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甚小。税与费的区别主要有以下3点:1.看征收主体是谁。属于代表政府所属的各级税务机关、海关等收取的一般是税;由经济部门和事业单位收取的一般是费。2.看是否具有无偿性。国家收费遵循有偿原则,而国家收税遵循无偿原则。税收是纳税人单方面向国家所履行的义务缴纳,征收者不必为此而向缴纳者提供任何对等的服务。有偿收取的是费,无偿课征的是税。这是两者在性质上的根本区别。3.看是否专款专用。税款一般是由国家通过预算统一支出,用于社会公共需要,不采取专款专用的原则;而收费多用于满足本身业务支出的需要,一般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因此,把某些税称为费或把某种费看作税,都是不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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