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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低价倾销平板玻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低价倾销平板玻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平板玻璃经营者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生产企业以低于其生产成本的价格销售,经销企业以低于其进货价格的价格销售,扰乱平板玻璃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国家建材局发布《关于制止低价倾销平板玻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失效]》,计价管[1998]1094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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