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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报社利用其出版的报纸经营广告业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报社利用其出版的报纸经营广告业务,是指批准其利用已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名称、刊期、版数等登记项目的正式报纸经营广告业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对国际商报擅自在增刊中经营广告问题处理的请示》的答复[失效]》,工商广字[1991]第148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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