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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根据协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取得的收入根据协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以船舶或飞机经营客运或货运取得的收入,也包括该企业从事的下列附属于其国际运输业务的收入:
(一)以湿租形式出租船舶或飞机(包括所有设备、人员及供应)取得的租赁收入; (二)以光租形式出租船舶或飞机取得的租赁收入; (三)以船舶或飞机从事国际运输的企业附营或临时性经营集装箱租赁取得的收入。()【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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