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以及附件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起始时间的生产经营之日,是指纳税人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的规定,只适用于2005年10月1日以后设立的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执行起始时间的批复》,国税函[2007]365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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