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变更后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国家鼓励类产业内资企业,是指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目录变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31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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