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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出口退税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写专用发票的填写要做到全面、准确、书写规范。主要栏目填写要求: (1)“购货(或销货)单位”栏:“名称”应填写购货(或销货)单位的全称,不得简写;“纳税人登记号”,按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编制的十五位数代码(即税务登记证件代码)填写;“地址、电话”,按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和向税务机关报送税务登记表上记载的填写;“开户银行及帐号”按纳税人收取或支付该批货款所经过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填写。 (2)“商品或劳务名称”栏,填写所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不同种类的应分行填写。 (3)“计量单位”“ 数量”栏,按实际或标准规定填写。 (5)“金额”栏,填写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但是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 (6)“税率”栏,填写所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规定的税率,不同税率的应分行填写。 (7)“税额”栏,填写销项税额,即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 取的增值税额。 (8)“价税合计”栏,填写开具发票中所有“金额”和“税额”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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