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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前提和条件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前提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也就是说,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前提是对逃税的纳税人采取的。 采取时,应当符合下列两个条件:1.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没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不能采取税收保全措施。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不缴或少缴税款,其采取的方法主要是转移、隐匿可以用来缴纳税款的资金或实物。2.必须是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和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的限期内。如果纳税期和责令缴纳应纳税款的限期届满,纳税人又没有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按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就无所谓税收保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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