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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税收减免权国家法定权力机关对某些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的特殊情况给予鼓励、优惠、照顾而减免税额的权力。税收减免是在实际经济生活中,由于存在因客观因素的影响,对那些难以依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或需要扶植的纳税人,而采取的一项灵活调节手段。税收减免的主要内容有减税、免税,规定起征点和免征额。 税收减免一般可分为法定减免、特定减免与临时减免。1.法定减免是在税法中列举的减免税。在税法条款中列举的减免税具有长期适用性和政策性。2.特定减免是根据政治经济情况的发展变化和贯彻税收政策的需要,对个别、特殊情况专案规定的减免税。3.临时减免,是法定减免和特定减免税以外的一种临时减免。主要是照顾纳税人的某些特殊、暂时的困难,通常是定期的或一次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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