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晓雪
研究开发支出在美国经济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是美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美国会计界对研究开发支出的会计处理方法意见各异,大体上有四种观点: 1.发生时全部资本化。在这种方法下,因为企业开始研究开发活动的目的是获得未来收益,所以研究开发成本的会计处理方法要在总体考虑了一个企业的所有研究开发活动以后决定,如果企业总体的研究开发给企业带来未来收益的可能性很高,则研究开发活动的全部费用都应资本化。 2.有选择地资本化。当研究开发支出发生时,如果满足特定条件则予以资本化,否则就确认为费用。这种处理方法要求事先确定资本化的满足条件,因为各企业的产品和生产特点各不相同,不可能建立一个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客观可比的条件,所以它的可操作性差。 3.在特殊项目中归集。这种方法是,先将研究开发成本汇集在不同于资产和费用的特殊项目中,如果研究开发支出能够带来未来收益,则将其转换为资产,否则予以注销。 4.发生时全部确认为费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财务会计准则第2号“研究开发成本的会计处理”中提出,研究开发成本要在发生时全部记为费用。这种方法比较简单,解决了研究开发支出的收入和费用不能合理配比的问题,符合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因为按照谨慎性原则,对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因素,要求人们在会计处理时保持谨慎的态度,充分估计到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尽量少计或不计可能发生的收益,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于研究开发支出的未来情况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将研究开发支出在发生时注销,全部记为费用,符合谨慎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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