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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税法公告由有权的税务机关公开发行的具有法律权威性的文告。设立税法公告制度是提高税法宣传质量,更好地保障纳税人合法权利,实现依法治税的需要,是提高执法水平,接受执法监督的需要。税法公告的内容包括各级各类规范性税法文件。税法公告具有权威性,只能由有权的税务机关负责编辑、出版,其内容具有法律效力,纳税人可以直接作为监督税务机关执法和解释税务法律依据。税法公告还具备公开性、及时性和独立性,与一般的报刊、杂志对税法的宣传和税法文件的内部传递是完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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