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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铁路行政事业单位兴办的企业铁路行政事业单位兴办的企业,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出资单位)用其所拥有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通过投资、出租、出借或无偿划拨方式兴办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包括兴办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等各类企业。(《铁路行政事业单位兴办企业(公司)若干财会问题的暂行规定》,)【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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