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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要情报告制度要情报告制度,是指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通过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审计等部门检查、媒体披露、受理举报核实、检察机关和法院立案审理等方式发现的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挤占挪用、欺诈冒领等问题按要求上报的制度。(《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3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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