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是指符合海关规定条件的企业进出口货物时,可自主选择向属地海关任一海关单位申报,在货物实际进出境地的口岸海关(以下简称口岸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的一种通关方式。(《关于决定实施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的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3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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