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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住址住址,是指:
1、内地居民的住址为《居民身份证》记载的住址; 2、现役军人(含武警)的住址为《居民身份证》记载的住址;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的住址为居留证明记载的地址; 4、外国人的住址为居留证明记载的地址; 5、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住址为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记载的地址。()【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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