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对象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对象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对象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对象,是指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以下简称下岗失业人员):
1.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 2.国有企业的失业人员; 3.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安置的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关于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实施办法》,汴政[2003]41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正在载入评论, 请稍候...
![]() |
词条统计相关词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