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特困群体的范围和对象特困群体特困群体的范围和对象特困群体,是指符合下列条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不挑剔就业岗位的城镇户口人员:
(一)具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含市级劳模)下岗、失业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员或其子女; (二)已下岗、失业的革命烈士配偶或其子女; (三)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或一户家庭中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单亲家庭一人)非本人原因下岗或失业,无其他稳定经济来源,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员; (四)年龄偏大(男50周岁、女40周岁以上)技能偏低,下岗、失业后再就业困难,家庭人均收入达不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员。(《印发关于促进下岗失业职工中特困群体再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连政办发[2002]132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正在载入评论, 请稍候...
![]() |
词条统计相关词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