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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本文件所提乡镇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本文件所提乡镇企业,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各类企业,包括乡(镇)办企业、村(含村民小组)办企业、联户办(股份合作)企业、户办(个体、私营)企业,以及这些企业与国有企业、城市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及外资等多种经济成份联合投资建设的企业。(《转发省乡镇企业局等七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和严格控制乡镇企业负担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1]4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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