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债权投资的利息与转让所得的税收政策不同,如,国债利息是免税的,而国债转让所得是应纳税的,因此,税收上必须加以区分。
短期投资收回的利息,税法规定,除了投资初始时支付的款项中包含的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利息外,其他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一律确认为利息所得,而不是冲减投资成本,作为成本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