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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是指: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前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正式职工(不含从农村招收的临时合同工),以及实行合同制度以后参加工作、合同期未满的合同制职工中,因企业生产经营等原因而下岗,但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没有在社会上找到其他工作的人员。(《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劳保[1999]51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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