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是指“已办理厂内离岗休养手续或厂内离岗退养手续的原固定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6〕354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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