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设计、施工、银行等单位从事估、概、预、结算的编制、审查和管理的人员。(《关于印发《煤炭工程建设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煤基字[1996]第109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