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罪、抗税罪“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偷税、抗税单位中对该罪负有直接责任的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参与人员,以及偷税、抗税的个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办理偷税 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法发[1992]12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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