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网首页 问答首页 我要提问 问题分类 积分商城 财税百科 RSS 更多
使用帮助
智董知道——全球海量内容专业财税互动问答平台 > 百科 > 什么是“不致再危害社会”和“特殊情节”“不致再危害社会”

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什么是“不致再危害社会”和“特殊情节”“不致再危害社会”

什么是“不致再危害社会”和“特殊情节”“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罪犯在劳改期间一贯表现好,确已具备本条第1项所列情形,不致重新犯罪的,或者老弱病残并丧失作案能力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法刑二发[1991]28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编辑知识
标签:其他$False$
贡献者:智董网
参考资料:无
本词条对我有帮助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正在载入评论, 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