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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如何运用“期刊出版后不按规定及时缴送样本”及时缴送样本如何运用“期刊出版后不按规定及时缴送样本”及时缴送样本,是指将期刊交付发行的同时应向有关部门缴送样本,限制期限为出版后一个月,超过一个月不缴送的处以警告;情节严重是指出版后六个月不缴送样本的,即视为《期刊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经登记后半年内不出刊的或无故停刊半年的期刊,由登记机关注销登记,不得继续出刊。()【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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