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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军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规定机关批准的人员:
(一) 对敌作战牺牲的; (二) 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或对敌作战负伤致残医疗终结评残发证后, 一年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 (三) 在作战前线担任向导、修筑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 或者在战区守卫重点目标牺牲的; (四) 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敌人俘虏、 逮捕后坚贞不屈遭敌人杀害或受折磨致死的; (五) 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 (六) 因在边防、海防执行巡逻任务被反革命分子、 刑事犯罪分子或其他坏人杀害的; (七) 因侦察刑事案件,制止现行犯罪或逮捕、追捕、看管反革命分子、 刑事犯罪分子,被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杀害的。()【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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