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就业的劳动合同制工人改变工种的在试用期间的工资按照不低于二级工工资标准支付,是指原工资在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合同制工人,原工资低于二级工的,保留原工资等级。(《劳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执行《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几个问题的复函》,劳人办劳[1988]4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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