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生产性资金”“生产性资金”,是指国家拨给、自行筹集、借入和提存的专门用于生产的资金,包括:
1.生产发展基金; 2.更新改造资金和应并入更新改造资金的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复置金、其他资金; 3.大修理基金中应用于生产的部分; 4.生产性基本建设投资、拨款和贷款; 5.技术转让收入中应用于生产的部分; 6.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7.新产品试制基金; 8.小型技术措施贷款; 9.按规定应用于生产的其他资金。()【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正在载入评论, 请稍候...
![]() |
词条统计相关词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