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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外商投资企业向有关部门上缴管理费的列支对外商投资企业向有关部门上缴的管理费,应区别情况进行税务处理:因有关部门实际提供产业咨询、市场信息、产品供销等方面的服务,外商投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或者市场同类服务的正常收费价格向这些部门逐项支付的服务费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予以扣除。有关部门并未向企业实际提供服务而外商投资企业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的管理费,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按照超过市场同类服务的合理收费标准向有关部门支付的费用,属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不得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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