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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词条 发表评论 历史版本 打印 集中申报集中申报,是指经海关备案,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以下简称收发货人)在同一口岸多批次进出口本办法第三条规定范围内货物,可以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集中申报清单》(见附件1)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集中申报清单》(见附件2)(以下统称《集中申报清单》)申报货物进出口,再以报关单集中办理海关手续的特殊通关方式。(《海关总署令第1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集中申报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9号)【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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