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莱货币管理委员会;
2、文莱投资局;
3、雇员信托基金会;
4、任何地方政府;
5、资本完全由文莱达鲁萨兰国政府或地方政府拥有,经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随时通过协商同意的金融机构。()【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