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人民银行;
2、中国国家发展银行;
3、中国进出口银行;
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5、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6、任何地方政府;
7、资本完全由中国政府或地方政府拥有,经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随时通过协商同意的金融机构。()【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网址:www.tax.org.cn)版权所有,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