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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税务答疑 > 分行业 > 证券 > 证券
(待解决 已解决 零回答 高分问题)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文件出台后,废止了六项原按“其他所得”征税的政策规定,那么如果以后取得该六项所得,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2.境外投资者以分得的利润用于补缴以前已经承诺的注册资本出资份额的,是否可以享受暂不征税优惠待遇?
3.海外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4.关联申报时,什么情况下需要报送国别报告?
5.请问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政策中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6.个人从证券公司股东账户取得的利息,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7.营改增以前,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需征收营业税。请问是否有对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中的“买卖”的定义呢?如果用金融商品作为出资进行投资,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是否属于金融商品的买卖?
8.若我司需要向境外支付资金,哪些情形无需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呢?
9.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否要缴个人所得税?
10.个人以股权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个人所得税如何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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