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希望纠正税局复函的错误决定 支持疫情下困境中的小微企业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纳税人诏安阳升贸易有限公司反馈问题的复函编号为:344051105202005070001。有关诉求涉及出口供货函件编号:135062427202004130003,函件内容具体情况为:2020年4月13日汕头市局金平区税务局接到诏安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关于调查出口税收情况的函件涉及两份发票,为汕头市锦鸿物流有限公司2020年1月开具的运输发票,发票号码为:00817748和00817749,于2020年1月所属期申报纳税。汕头市局金平区税务局接到函件后向汕头市锦鸿物流有限公司开展调查取证,两份发票00817748和00817749备注栏载明起始地为汕头,到达地为广东,与企业提供的运输合同“诏安公司所在地送至广州指定出货仓库”不一致,另外企业提供销售商品调查明细表“运输商品数量及重量”栏记载发票00817748为1托230公斤,发票00817749为6托227公斤。汕头市局金平区税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