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疫情期间管理类别为四类的出口企业退税事项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如您的企业是管理类别为四类的出口企业,按照现行规定需实地核查通过才能办理的,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容缺办理”的原则,区分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管理类别为四类的出口企业经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确认,可以暂不开展实地核查,相应退(免)税暂不办理。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