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个税退税的一个误操作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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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方式申报的,申报系统的具体使用操作问题,您需要拨打12366-9-3(技术服务坐席)进行咨询。 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没有与单位进行书面确认,自行申报的,不会影响单位集体办理业务。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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