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增值税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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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果您因销售退回等原因开具了红字发票导致产生多缴税款,且多缴税款尚未抵完毕,可以继续抵减后期应纳税款或者申请退税,具体采用哪种方式可直接联系主管局办理。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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