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企业所得税汇算问题 (已解决)
最佳答案:(点击查看完整答案)
问:2007年企业所得税汇算计税工资是否仍是1600元?职工教育经费提取比例是1.5%或是2.5%?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6号)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将企业工资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调整为人均每月1600元。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额在上述扣除限额以内的部分,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超过上述扣除限额的部分,不得扣除。根据财税字[2006]88号《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对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目前没有其他新的规定,还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声明: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作其他用途。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请持续关注财税法的变化,有条件的用户请加入第一财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