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房地产企业能否在预缴企业所得税计算的利润内分红?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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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A公司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于2020年启动,截止2021年6月份已经按照15%预计毛利率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2600万元,企业老板认为企业已经缴纳2600万元,企业可以在税后10400万元(2600万元/25%)内分红,请问老板的理解对吗? DJZ回复:根据2018版《公司法》166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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