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如何计缴契税?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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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的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的规定:“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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