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新房交契税,发票丢失 (已解决)
最佳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纳税人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联的,应按规定办理挂失手续,接受处罚,可凭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作为记账凭证。 您的问题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