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土地增值税 (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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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可以通过下列文件判断是否属于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及改制重组的情形,具体以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为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7号)规定:“四、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五、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形。 …… 七、企业在申请享受上述土地增值税优惠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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